4.台北市企業經營管理顧問從業人員職業工會-勞工保險之權益
本會會員可享受勞工保險之一切權益包括:
生育給付:
會員本人生育可領取生育補助費三十日。
傷病給付:
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,不能工作,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正在治療者,自不能工作之第四天起,發給投保薪資半數之傷病補助費。
殘廢給付:
被保險人因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,經治療終止,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之項目,並經醫師診斷為永久殘廢者,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請領30日-1200日之殘廢補助費。
老年給付:
- 參加保險之年資計滿一年,男六十女五十五歲退職者。
- 參加保險之年資計滿十五年,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。
- 同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滿二十五年退職者。
- 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,年滿五十歲退職者。
以上得請領老年給付,每滿一年按其退休前三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月老年給付,年資超過15年者其超過部份均雙倍加發,但最高以五十個單位為限,滿半年者以一年計。
本人死亡:
被保險人死亡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領喪葬津貼五個月外,並
- 參加保險之年資計未滿一年死亡可領十個月遺屬津貼。
- 參加保險之年資計未滿二年死亡可領二十個月遺屬津貼。
- 參加保險之年資計滿二年死亡可領三十個月遺屬津貼。
家屬死亡
被保險人家屬死亡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領喪葬津貼。
- 父母、配偶死亡時,發給三個月。
- 子女年滿十二歲死亡,發給二個半月。
- 子女未滿十二歲死亡,發給一個半月。
台北市企業經營管理顧問從業人員職業工會
總會地址:10461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60號2樓之2
TEL:(02)7729-4399 FAX:(02)2597-4899
◎全國第一個專為企業管理顧問、企業培訓講師 、企業輔導教練所成立的職業工會
◎凡在台北市為各企業或組織團體提供企業經營管理上的診斷、諮詢、輔導及相關問題服務之從業人員,皆可申請加入會員。
◎全國第一個專為企業管理顧問、企業培訓講師 、企業輔導教練所成立的職業工會
◎凡實際從事企業經營管理顧問工作之勞工,均有加入工會之權利。
◎凡在台北市為各企業或組織團體提供企業經營管理上的診斷、諮詢、輔導及相關問題服務之從業人員,皆可申請加入會員。